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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评选“打造交通文明示范城市活动”系列宣传语、宣传品及LOGO形象设计的启事
资讯来源: 保卫处 发布时间: 2010-5-5 浏览次数: 732
        2010年,是杭州市“打造交通文明示范城市活动”全面启动之年,为了配合好此项活动,营造良好活动氛围,用你我的共同创意,让广大市民充分享受交通文明示范城市带来的品质生活。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将征集“打造交通文明示范城市活动”系列宣传语、宣传品及LOGO形象设计征集评选工作即将启动。现将具体事项公布如下:

一、征集要求:

(一)突出“文明出行,杭州先行”为主题,内容紧扣尊重生命、珍惜生命、遵守法律、礼让文明、安全有序、低碳环保等内容,形式多样,融思想性、艺术性于一体。

(二)作品必须原创。作者提交的作品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及其他知识产权。每位作者投稿数量不限。

(三)截止时间:2010510日。

二、征集作品式样要求:

(一)宣传语要求贴切主题,语法规整,新颖易记,朗朗上口;

(二)LOGO形象要求契合主题内容,生动、易懂、造型美观且富有创意,并附简要文字说明;

(三)系列宣传品面向社会各年龄段的交通参与者,突出实用、美观、醒目的效果;

1、适用成年人群体包括:雨伞、背心、电动车(自行车)雨披、便携照明(警示)电筒、帽子、反光贴、环保布袋(纸袋)、扇子等;

2、适用中小学生群体包括:儿童雨衣、双肩书包、卡通玩偶、太阳帽、书签等;

3、适用于同行、部门之间交流接待等包括:车模(警用摩托车模型)、保温杯、公文包、车贴、交警卡通形象或警用摩托车形象的U盘等。

三、征集范围:

          面向全省和本市公安民警、职工、协勤人员,同时将通过相关网站公开向社会征集。

四、评选办法:

         作品将经过初评、复评、终评三个轮次评出优胜作品。主办单位将邀请有关专家进行评审。

五、奖项奖励:

         此次作品征集活动纯属公益活动,鼓励广大参与者尽社会、公民责任,踊跃参与。最终入选并确定的宣传语、系列宣传品及LOGO形象,组委会将对获奖作品颁发奖杯及获奖证书。同时,将适时组织公安系统内部特别优秀的设计者参加出国(境)学习考察活动。

六、应征事项:

1、应征作品可以邮寄的方式,送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宣传处(地址:杭州市文晖路336号,邮编310014),作品的背面请注明真实姓名,工作单位或家庭地址、联系电话。信封右上角请注明“应征作品”字样。也可以电子邮件的发生发送至hzjj@19lou.com,但在邮件中须注明真实姓名,工作单位或家庭地址、联系电话。

2、作者投稿参与此次评选活动,即表示同意杭州市公安局和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对报送的作品拥有用于制作、分发以及在各种媒体上宣传推广的权利(非商业用途)。入选作品在给予奖励后,其著作权和使用权归主办单位所有。

3、主办单位将在优胜作品中选出若干式样进行制作并在社会发放。

4、活动背景情况及有关事项请查询:杭州市公安局及杭州市公安局交警局门户网站。

 

 

                                                      杭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二O一O年四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