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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09年校园十件大事”的通知
资讯来源: 宣传部 发布时间: 2010-1-14 浏览次数: 1195

  浙商职院宣通〔20101

 学校各部门:

        2009年是我校发展史上的重要一年,回首刚刚过去的一年,在校党委和行政的正确领导下,学院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和实践科学发展观,紧紧依靠广大教职员工和学生的智慧和力量,各项工作都取得了较大的发展和可喜成绩。为了共同回顾和全面展示我校过去一年工作取得的重大成果,激发全院师生的主人翁责任感,进一步凝聚人心,焕发师生员工的自信心、自豪感,打造和谐校园,经校党委研究,决定开展“2009年浙江商业职业技术学院校园十件大事”征集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09年学校在教育、教学、科研、管理等各方面工作中取得的重大成果或意义重大、影响深远的大事。

        二、评选程序

        1.部门推荐。面向全校各部门和师生员工征集2009年全校范围内的大事。各部门推荐不超过10条,个人推荐不超过3条。各部门或个人请于1月19日前将推荐大事发送至邮箱zjvcc2008@126.com

        2.征求意见。将各部门或个人推荐的大事汇总后,向各部门公开征求意见,根据各部门意见确定20件候选大事。

        3.党委会评审。将20件候选大事提交学校党委会,最终评选出“2009年浙江商业职业技术学院校园十件大事”。

        4.新闻发布。将“2009年浙江商业职业技术学院校园十件大事”的结果通过学校主页、校报等媒体发布,进行广泛宣传,扩大影响。根据入选情况对推荐部门和个人进行适当奖励。

        三、评选要求

        1.推荐的大事要真实准确,对学校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社会影响力大,表述言简意赅。

        2.本次 “校园十件大事”评选意义重大,各部门领导要高度重视,并及时动员教职员工和学生涌跃参与,发掘学校亮点和特色,为树立学校的良好形象增光添彩。

        附件:2009年校园十件大事推荐表

 

 二Ο一Ο年一月十三日

        抄送:校领导